8月29日訊 為什么本期足協的裁判沒有關于法比奧手球判罰的相關內容?這可能是因為國家安全俱樂部根據中國職業足球聯賽俱樂部的上訴方法(試行)違反了規定,因此上訴資格被取消。
在申花與國安足總杯四分之一決賽中,法比奧在禁區內被蔣圣龍拖倒,但裁判麥麥蒂江在VAR介入后判定法比奧手球第一,因此沒有做出點球判罰。這一判罰很快引起了國安的強烈不滿。當時,國安俱樂部官方博客質疑:“請問,哪一幕可以看到球在法比奧手中?”
然而,中國足協今天發布的第19期裁判評論并沒有涉及法比奧的判決,這也出乎輿論的意料。事實上,根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俱樂部投訴方法(試行)》第十八條,“所有俱樂部不得在公共場合對聯賽裁判發表負面評價,更不用說公開指責聯賽裁判了。俱樂部不得公布所有相關投訴內容。如需公布,由中國足協統一安排,違者取消投訴資格。因此,不難猜測,正是因為國安俱樂部的微博導致投訴資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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